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閃違停發生擦撞 少年被公車壓爆頭閃違停發生擦撞 少年被公車壓爆頭 2011年01月17日 12:02 蘋果日報 北市1名袁姓少年(17歲)今早騎機車載女友要陪友人一起去考駕照,路途永慶房屋中與另輛機車併行,另名機車騎士疑因要閃避路旁違停汽車,與一旁的袁姓少年發生擦撞,袁當場摔車,摔倒向快車道上,遭後方不及煞車的202公車輾過,當場爆頭橫死路中,其女友褐藻醣膠則因倒在慢車道逃過一劫,事後袁母接獲噩耗到場認屍,難過得痛哭失聲。意外前4天大量投保 法院判賠 2011年01月17日 20:24:22 中央社 (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)原本有賣房子輕生念頭的陳姓男子,在投保新台幣2100萬元旅行平安險4天後駕車墜崖身亡,保險公司以陳男自殺非意外,不予理賠。台灣高等法院認定無證據證明陳男自殺,判賠1000萬元。判決書租辦公室指出,陳姓男子生前多次帶團到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原住民部落,他在民國94年12月5日向4家保險公司投保總計2100萬元的意外險後,同月9日駕車到司馬庫斯部落訪友,下山會車時濾桶倒車失誤,摔落山谷死亡。家屬在陳姓男子過世後陸續向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其中,陳男的前妻在離婚前,曾以丈夫為被保險人、自己為受益人,向國泰人壽投保50萬元壽險,平安東森房屋險為500萬元;陳姓男子則在12月5日投保國泰人壽500萬元意外險。不過,國泰人壽以陳姓男子故意自殺身亡為由拒絕理賠,僅願意支付陳男的前妻50萬元壽險。家屬不服,向法院提出酒店工作支付保險金訴訟。國泰人壽主張,陳姓男子生前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,並以手寫便條紙向好友交代處理他的身後事,包括往生後骨灰處理方式、財產分配等問題,足見他在事故前已有西裝外套自殺意圖,並非意外。高院更一審審理時,多名友人證稱陳姓男子早已打消輕生念頭,他每次到司馬庫斯前都會交代債務,並把重要文件交付他人保管;國泰人壽的招攬報告書中,也代償提及陳男有良好投保觀念,外出都會投保意外險。高院認為,即使陳姓男子生前有輕生的念頭,但無證據證明他墜谷死亡是自殺行為,判決國泰人壽應支付保險金1000萬元。全案可上酒店兼職訴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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