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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,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登“落實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”系列文章之三——權力就是責任,責任就要擔當。嗅覺靈敏的讀者迅速從這篇文章中得出這樣的判斷:通篇文章,觀點鮮明地直指“廉政建設出問題先追責黨委書記”這個敏感主題,應該不會空穴來風。
  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此文,雖然很含蓄地指出,“有的黨委書記不明白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的內涵”,但這組被民眾視作中紀委反腐“最強音”的系列文章,人們還是在字裡行間能夠琢磨出“聲音”與“現實”之間可能對應的關係。文章指出:黨風廉政建設就是黨委書記的事,出了問題首先要追究你的責任。有的黨委書記認為,落實主體責任就是“支持”紀委工作。這句話不准確。黨委、紀委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,不是支持不支持的問題。
  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這篇文章,無論是特指,還是泛指,對於“隊員出事,班長沒事”的反腐怪象,有著戳到痛處的刀刀見血之意。這個痛,既是對反腐鬥爭中黨委與一把手責任主體含混不清的一記開膛破肚,也觸到了不少民眾長期以來霧裡看花般的痛心。
  隨著十八大以來反腐鬥爭的進一步深入,許多蒼蠅老虎紛紛落馬,但奇怪的是,一些白天在一起工作、晚上在一起“出汗”的領導幹部,突然此中有並肩作戰的隊員轟然倒地,轉眼表起決心來,就像翻臉過後的陌路。很多明顯屬於集體決策的重大事項,最後成了落馬者個人的權力作用。有的領導班子成了鼠窩,但民眾看到更多的還是副職出事,正職無恙;別人落馬,主官挪窩。
  現實工作當中,確實不排除絕大多數正職、尤其是黨委班子一把手,在自身清廉問題上立得住、行得正。但是,一級黨委班子成員的戰鬥力、清廉度,光靠一把手“出污泥而不染”的表率作用,已經遠遠不夠了。正如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文章所指出的那樣,主體責任這個“牛鼻子”抓得住抓不住,關鍵在書記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是請客吃飯,必然會得罪人。不得罪腐敗分子,就必然有負於黨和人民。既然承擔主體責任,就要在幹事上敢於擔當,在管人上敢於擔當。不能因為怕得罪人、丟選票、傷和氣,就當老好人,對違紀行為、腐敗現象視而不見,愛惜自己的羽毛。
  “廉政建設出問題先追責黨委書記”,應該成為制度化的常態,作為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重要設計內容。
  追責是一種姿態,對於被追責的黨委書記來說,它是一種對於“隊伍沒帶好”的責任擔當;對於上級紀檢部門來說,則是一種問責的姿態,是誡勉與懲戒的手段。但是,對於民眾來說,卻是一種信心。
  (原標題:廉政追責一把手應成反腐制度常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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